2019-02-16 09:16:11 来源: 南通网
“现在开庭!”昨天上午,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民事一庭审判员徐剑峰“啪”的一声敲响法槌,“巡回法庭”再次在港闸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庭。
当天审理的是港闸区某企业与其前职工关于一笔费用的争议。举证、辩论……在徐剑峰的把控下,庭审有条不紊地进行。是安家费还是福利待遇?是应该全额返还,还是按比例退还?庭审中,原告与被告双方进行了多轮辩诉。“没有当庭宣判,我们还是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实在无法达成共识,再行宣判。”徐剑峰说。
职工维权意识提高、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导致各地劳动争议案件多发。仅港闸区仲裁院,2018年就受理384起案件,涉及劳动者人数461人,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081万元。“通常劳动争议案件都要经过劳动仲裁,如果不服裁决再去法院起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陈雨生说,港闸区仲裁院与区法院共同打造的裁审衔接机制,则将这“一裁两审”高质量衔接,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避免当事人在仲裁院、法院两处奔波。
上个月,两部门正式签署了《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共建意见书》,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双向协查、巡回法庭等八项制度,便利当事人高效处理纠纷、降低维权成本的同时,也进一步统一争议受理范围、法律适用标准等,提高了仲裁和司法的公信力。
“法院派驻专业法官来庭审,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我们从中也能学到很多,就像是日常培训。”港闸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黄小丽说,共同委托查证制度也更方便我们调查取证、查明案件事实,尽可能将矛盾在仲裁环节化解掉,达到定纷止争的社会效果。
法院在仲裁院开庭,对辖区企业、律师来说,则更方便旁听。“今天的案子就提醒我们,签订合同时措辞要严谨,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新帝克公司行政总监栾亚军说,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企业职工的权益保护,建立十多年来并没有出现大的劳动争议案件。
“仲裁和法院的职能、审理程序不同,但化解劳动争议的目标是一致的。”市中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庭长徐烨介绍说,市中院2016年下半年成立专门的劳动争议审判庭以来,集中管理、集中应对劳动争议案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这项工作仍需要党政机关、社会组织、用工单位共同推进,“我们也在收集基层一些好的做法,适时在全市推广,以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
记者 何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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