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1 09:24:10 来源: 南通网
本报讯 (记者 李彤)财政部日前制定发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自2021年1月1日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将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会计核算。通过规范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将助推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向广大业主交出一本符合统一核算标准的“明白账”。
维修资金是由业主交纳并所有,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近年来,随着住房制度改革后新建的商品住房逐步老化,维修资金的使用金额明显增加。相应的,广大业主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结余等情况越来越关注,对公开披露维修资金相关会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强烈。
市财政局会计处负责人介绍,由于目前各地维修资金会计核算的规定不尽统一,有关方面积极呼吁出台全国统一的规范维修资金会计核算的制度,至此,新的《核算办法》应运而生。从地方上来讲,《核算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促进维修资金的规范管理和安全有效使用。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核算办法》进行培训,积极指导各县(市、区)维修资金代管机构深入学习《核算办法》,认真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确保《核算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顺利“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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