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3 09:08:05 来源: 南通网
本网讯 (记者彭军君)“打赢蓝天保卫战”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标志性战役。昨天,记者从市大气办获悉,我市发布《南通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点位长”履职办法(试行)》,明确提出在全市各国控、省控、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设“点位长”,负责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及管控工作的落实。这也意味着我市19处国控、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及104处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已经实现“点位长”全覆盖。
点位指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全市各国控、省控、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点位长”,由监测站点所在行政区域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为所在区域空气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市大气办相关工作人员透露,与去年9月出台的《南通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点位长”制实施意见》相比,此次出台的《办法》在增设了“执行点位长”的同时,还将县(市、区)点位长延伸到乡镇(街道)级别。
12日下午,文峰街道办事处主任冯志宏就来到位于市区春晖花园站点。作为刚刚履新的“点位长”,他将和街道的77名网格员随时关注辖区内环境质量。各类扬尘、餐饮油烟、露天焚烧等各类大气污染源的防治和管控都需要得到有效落实。冯志宏说,目前文峰街道已根据“点位长”要求,建立了工作网络,通过及时了解监测站最新数据,提高日常巡查检查工作的精准度,及时消灭“毛刺”,以此进一步提升辖区内的空气质量。
“点位长”如何履职?市大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点位长”要围绕上级下达的大气质量改善年度目标和工作任务,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制定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任务,排定重点大气治理项目,并序时推进。要在辖区内按照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距离远近(3公里、1公里、500米)分级设置重点管控区,对管控区内扬尘源、燃煤源、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加油站等各类涉气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形成清单详表,明确不同级别管控区内每个污染源的控制要求,距离站点越近,管控标准要更高,措施力度要更强。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履行属地责任,扎扎实实抓好源头治理、工程减排、管理提升、联防联控等重点措施;做到区域大气治理方案、资金、项目、责任“四落实”,以点带面,形成“点上开花、面上结果”良好局面。
今后,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将会同市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对未认真履行“点位长”职责、监测站点周边问题较多、应对污染过程管控措施不实、空气质量明显恶化的,提请市、县(市、区)纪检监察部门严肃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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