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16 13:02:47 来源:
正月初五,民间有燃放烟花爆竹迎财神的习俗,但燃放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绝不可“任性”。今天(16日)上午,崇川公安分局和平桥派出所联合相关部门,在市区濠北路查处一起违法燃放行为,当事人潘某被处以100元罚款。
今天上午8时许,潘某因正月初五迎财神的风俗,在崇川区濠北路经营的一服装店门前燃放了两条鞭炮和一筒小礼炮。然而,该地点属于濠河风景区禁止燃放区域。根据《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五山风景区、濠河风景区范围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潘某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最终,公安机关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春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加强日常巡查,严查违法燃放及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濠河风景区辖区和平桥派出所,每日组织民警、辅警、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平安志愿者,对辖区实施全方位、常态化巡查管控。截至2月16日,和平桥派出所共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2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1起。
警方提醒:为了您和您的家人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请积极响应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各项规定,如发现非法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请立即拨打110。
再次提醒
1、南通市区这些区域限放,且限放区域每日21时至次日8时段禁放↓
2、下面这些全年禁放↓
文丨记者 张亮 通讯员 缪钱灏;图丨记者 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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