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9 11:00:52 来源: 南通网
今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的施行,既是江苏代表团连续5年跨届接力的结果,更是全国人大立足全局、立足长远,慎重酝酿的成果。(3月9日《新华日报》)
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流域法律,政治站位高、针对性强、职责边界清。我们应当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这部法律,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保护好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长江。
共抓长江大保护,领会内涵是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人们日益重视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美丽中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环境保护的行列中。一段时间以来,长江现状堪忧,江上漂浮着垃圾,渔业资源告急,长江白鲟等珍稀物种灭绝。保护好母亲河长江,保护好长江的生态多样性,才能促进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我国1月1日宣布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10年内禁止捕鱼,《长江保护法》3月1日起正式施行,正是以良法善治为长江大保护保驾护航。
共抓长江大保护,加强执法是保障。经过一段时间的宣传,人们意识到了共抓长江大保护、不搞长江大开发的重要性,很多人积极响应。然而,依然有少数人不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甚至是铤而走险。加强执法,可以倒逼、督促所有人遵守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应当增强做好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使命感、担当精神,严以律己,严以修身,严以用权。对于违反相应法律法规的行为,执法人员应当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消除违法人员的侥幸心理。严格执法可以督促全民守法,为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提供保障。
共抓长江大保护,共同守法是关键。少数人不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是因为利益诱惑、自觉性不够。我们要实现的发展是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不能吃子孙饭、断子孙路。全面依法治国时代,人们应当争做守法公民。大家应当从我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己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碰到别人有不遵守法律法规的行为时,可以提醒其督促改正。如果对方不听劝告,可以进行举报。大家相互督促,可以形成共同守法的良好氛围。《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我们应当认真学习法律内容,领会核心要义,对照审视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的应当继续保持,尚未做到的应当及时改正。大家共同守法,可以为长江大保护打下坚实的基础。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哺育着中华儿女。滚滚长江东逝水,让我们认真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共抓长江大保护,不搞长江大开发,守护好母亲河长江,使“一江清水向东流”,为中华民族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李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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