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6 14:45:36 来源: 南通网
近日,有一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在网络间传递,由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作出的《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正式施行,预示着长江长三角段“十年禁渔”工作又取得新的成果。
长江是中华文明的发源地,哺育了沿线数亿人口,长江“十年禁渔”对于保护长江沿线生态环境、维系中华民族千年昌盛具有重要意义,“一个声音”立法,为长江“十年禁渔”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定能让“一江鱼”生机盎然,让沿线人民共享水清岸绿、鸟鸣鱼跃的优美人居环境。
“一个声音”立法,让“禁渔”工作更为有序。长三角“一个声音”立法并非首次,从2018年底就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分别作出决定,开一个区域内各省级人大同步作出支持和保障国家战略发展的重大决定之先河,到2020年沪苏浙两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作出法律性问题决定,护航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两次“合作”都收到了明显成效。这次第三次“合作”,专门就“十年禁渔”工作立法,使长三角三省一市打击非法捕捞、共促长江保护有了统一的“度量衡”,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也使沿线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政府铁腕护长江的坚定决心,共同参与“十年禁渔”工作,共护“一江鱼”,形成“美丽长江众人护”的良好局面。
“一个声音”立法,与高位法形成生动呼应。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作为我国首个以国家法律的形式为特定的河流流域立法,有力推动“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长江保护国家战略进入更高层面。这次,长三角三省一市就实施长江禁捕决定协同立法,正是对高位法的生动呼应和有力补充。4份决定充分抓住了万里长江“流域性”和“流动性”的特质,在标题规范、主要条款、基本格式和实施时间上保持一致,既为长三角“十年禁捕”工作增强系统性和整体性提供了法治保障,又兼顾了各省市特有的保护动作,奏响了协同并进、各有特色的长江保护交响乐。相信随着协同立法治理成效的不断凸显,会有更多的沿线省市加入这个“大家庭”,推动“十年禁渔”工作向纵深开展。
今年1月1日起,长江“十年禁渔”拉开帷幕,面对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执政者正在奋力书写着高分答卷。我们相信,在不远的将来,一个生机勃勃的新长江定将如期出现在我们面前。(林海澄 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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