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6 08:34:42 来源: 南通网
本网讯 (记者张亮 通讯员吴春生 卢涛)支持乡村振兴,力度持续加码。日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江苏农担南通分公司联合出台政策,在全市乡村振兴示范、先进培育村开展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业务,由市财政对其所发生的担保费用及贷款利息给予补贴。
新出台的《南通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农业融资担保贷款财政扶持暂行办法》(通财农〔2021〕9号)明确,实际经营地位于南通市乡村振兴示范、先进培育村范围内新设或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农民合作社、新型合作农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龙头企业、 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单户政策内业务在保余额控制在10-300万元之间,主要从事现代种养业、乡土特色产品、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新型服务业等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项目,均可享受财政扶持政策,具体包括担保费财政补贴和财政贴息。对扶持期限内发生的由江苏农担公司给予政策内融资担保的业务,所申报的担保费用直接按80%减免。对所申报的农业融资担保贷款贴息,补贴标准为申报农业经营主体所执行的贷款合同中超过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点部分的80%,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期限为南通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建设培育期及复核评价期,对产业规模投入1000万元以上或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为简化补贴手续、优化贴息流程,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无须另行申报,只需在签订由江苏农担提供担保的贷款合同时,签署《南通市融资担保贷款贴息财政补助客户告知书》,在贷款正常到期还款结息后,由承办贷款金融机构对所申报贴息进行确认申报,统一报送江苏农担南通分公司审核汇总。经审核及政府部门复审无误,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江苏农担南通分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至各申报农业经营主体。农担贷款财政贴息每半年拨付一次,全年拨付两次。
该项政策的出台,策应了市委、市政府以典型引领促进乡村全面振兴,鼓励各地出台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支持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建设的要求,找准市场与政府、财政与金融的结合点。一方面,强化财政政策对“三农”信贷的正向激励,给予培育地区农业经营主体低成本资金支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真正让农民成为产业兴旺的发展主体和受益主体。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树立市场主体有偿资金意识,放大财政支农政策效应,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引导涉农投入,点燃乡村产业发展“新引擎”,以点带面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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