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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参加了“新农合”就不用缴社保? 法院:法定义务不可逃避

2021-04-23 08:46:13 来源: 南通网

何某在某保安公司上班,但公司未为何某缴纳社会保险。2019年5月,何某摔伤,因医治无效于同年9月去世。治疗期间,共产生医疗费用42万余元,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报销医疗费用,还有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28万余元。何某亲属要求保安公司支付。

法院审理后认为,保安公司未为何某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故医保可报销的费用为何某的医疗保险待遇损失。扣除新农合报销部分,判决保安公司支付医疗费26万余元。

法官及劳动仲裁部门提醒,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内容,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而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二者属于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享受不同的医疗待遇。劳动者自行参加新农合的,不免除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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