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30 09:39:07 来源: 南通网
□孙小二
即日起至7月15日,我市集中力量开展主城区夜间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夜间违法产生噪声污染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夜间噪声扰民问题。这是27日市生态环境局新闻发布会透露的信息。(4月28日《南通日报》)
半夜工地机器的施工声、露天排档的喧嚣声、小区空地上的广场舞音乐声……夜间的各种噪声污染会严重影响人体健康和生活质量,由此导致的各种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可见,治理噪声污染不是无关紧要的小事,而是一件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的大事。因此,要把治理噪声污染当做一件民生实事常抓不懈。在具体治噪工作中要动真格、零容忍,既要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化解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也要常态化治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问题。
说到环境污染,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这也正说明我们对于噪声污染问题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需要从思想上、行动上、立法上都高度重视起来,把治理噪声污染和治理大气、水、土壤污染放在同等位置,像重视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一样高度重视噪声污染治理,时刻绷紧噪声污染治理这根弦。
要协同联动治理噪声污染。这里的协同联动包含多个层面,一是要城管、环保、公安等多部门协同联动,将噪声污染防治纳入城市规划,打造畅通高效的多部门共同治理联动机制,提高治理噪声污染成效。二是企业单位等社会各方力量协同联动,将噪声污染防治纳入社会动员体系,打造齐抓共管的全社会系统治理联动效应。三是全民参与协同联动,噪声污染影响每个人,防治噪声污染需要人人参与,人人行动,积极贡献力量,构建多平台、一体化民众参与噪声污染治理平台,打造全民参与监督的联动体系。
对噪声污染惩处不能“罚酒三杯”,必须顶格处罚,加大加重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使处罚的震慑力足够强。惩罚轻飘飘,威慑力有限。噪声制造者的违法成本低,就会不拿处罚当回事,依然我行我素。只有让噪声制造者感到切身之痛的处罚,才能让其“长记性”,倒逼其重视降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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