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1 07:21:28 来源: 南通网
本网讯 敬老、孝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更是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那么,没有血缘关系的旁系亲属尽心尽力赡养老人,是否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呢?记者9日从启东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
2018年9月,王大芳与其子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该事故所得的赔偿款等均由其妹妹王小芳取得。因王大芳的父母、丈夫都已离世,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王小芳继承其姐姐的遗产本无可厚非。但在王氏母子发生交通事故之前,母子俩因患有精神疾病皆已不能生活自理,而王大芳丈夫的外甥女陆晓兰主动挑起了照顾王氏母子日常起居的重担,尽心尽力,没有丝毫怨言。
一场意想不到的交通事故夺去了王氏母子的生命,陆晓兰悲痛欲绝。更让陆晓兰心寒的是,一天都没有照顾过王氏母子的王小芳,却继承所有的赔偿款,陆晓兰心有不甘,诉至启东法院。
启东法院经审理查明,陆晓兰虽然只是王大芳丈夫的外甥女,并无赡养王大芳的法定义务,但陆晓兰念及亲情,遵循孝老爱亲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过往的十几年里,与王氏母子生活在一起,既照顾他们的日常生活,又为他们申请各类补助,双方建立了家人般的亲情。而王小芳身为王大芳的妹妹,很少前去探望,也几乎未尽扶养义务,双方几无感情联系。
综合考虑陆晓兰、王小芳对王大芳的扶养情况、感情联系及身份关系,启东法院判决陆晓兰与王小芳对王大芳的死亡赔偿金各得50%。
(文中所涉当事人均为化名)
通讯员王俊博 记者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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