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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极力逃避赔偿 男子获刑

2021-05-17 09:53:01 来源:

在交通肇事后的数年里,司机刘某有能力却不给付伤者医药费,还利用各种手段隐瞒、转移财产,企图逃避执行。5月12日,如皋法院对这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据悉,这是该院今年以来判决的第四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

2013年,被告人刘某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在山东省临沂市发生交通事故,致一死两伤,被临沂市河东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2018年8月,该院判决刘某向其中一名伤者成某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合计2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分文未付。2020年4月,成某向如皋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中,法院向刘某发出了缴款通知书、财产申报令、限制高消费风险提示等法律文书,并裁定冻结、划扣其名下存款。

经查,刘某从2016年1月起就使用其母亲的银行卡领取工资,其收到财产申报令后并未对此进行申报。此外,刘某曾作为投保人于2012年、2017年先后购买保险两份。为逃避执行,当执行法官从其家中搜查并扣押相关保单后,刘某立即将投保人变更为其妻子,致使生效民事判决无法执行。

刘某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皋法院依法将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后刘某主动向公安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与成某达成分期履行协议,并履行部分执行义务。如皋法院经审理后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通讯员倪翠晶

记者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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