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06-11
07:16
来源
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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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无视禁放烟花爆竹规定,海安市三名男子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昨天,警方再次提醒:虽然高考已经结束,但相关禁令依然高悬,一旦发生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会被依法追究责任。
高考第一天,海安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民警周顺峰在巡逻时,竟然听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声响,迅速赶往事发现场。在胡集街道胡集村十四组隆胡路上,民警看到路边烟雾弥漫、烟花纸屑散落一地,民警立即责令谢某停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同时,依据有关法规对当事人予以严肃教育,并处以相关行政处罚。
据了解,在高考期间,海安市已有3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人被依法处罚。
警方提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空气污染、噪声污染以及各种安全隐患,造成种种纠纷。禁放限放规定的实施,既能美化生活环境,也极大地减少安全隐患,市民要严格遵守禁限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积极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共同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民警同时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如发现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请及时拨打公安110电话报警,向公安机关迅速举报。
记者周朝晖 通讯员张增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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