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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摔残后状告企业索赔 法官揪出关键线索平息纷争

2022

07-31

09:56

来源

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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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如果不是你们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我也不能这么快拿到赔偿款!”原告王强激动地向海安法院李堡法庭庭长刘晶晶道谢。记者昨天了解到,随着这起赔偿纠纷的止息,被告企业也得以正常经营。

川格公司打算在厂区西南角处设置一大型广告牌,并将业务发包给工头李立。李立雇请王强加入施工队伍,可就在施工过程中,王强从与广告牌相邻的院墙上摔下受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

事发后,王强将李立和川格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0余万元。诉讼中,王强称如不能赔偿到位将会闹事,阻止企业经营。

收到王强的诉状后,刘晶晶第一时间找到工头李立了解情况。李立反映,王强是休息时自行爬上院墙,自己站立不稳摔残的,与施工无关,应自行承担责任。与王强一起做工的工友证明了李立的描述。而王强坚称,自己是为了扶广告牌才摔伤的,理应由被告方承担全部责任。

刘晶晶请来当地民调主任老张一起前往施工现场,同时邀请三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参与勘验。现场发现,该广告牌高10多米、宽约8米, 重达1吨多,广告牌西侧紧挨着院墙。现场勘验后,大家形成一个共识:如果这么重的广告牌没有立稳,普通人确实无力扶住。找到这个关键突破口后,法官征询各方意见,三方均表示接受调解。

调解开始时,刘晶晶明确指出,王强站在高处向外张望,不注意自身安全,有一定“脱岗”嫌疑,应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但王强的行为属劳间休息,李立作为雇主管理不到位,也应负一定责任,川格公司则存在选任过错,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希望各方从服务沿海开发大局出发,互谅互让。调解员老张则劝导三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努力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协调,三方当事人的意见趋向一致。李立、川格公司自愿分别给付王强10万元、2万元,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通讯员顾晏 记者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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