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09-13
09:21
来源
南通网
分享
本网讯 (通讯员赵阳 记者王玮丽)9月7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出通知,责令家仪信息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等539家企业限期报送年度报告。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此次被责令限期报送年报的539家企业,均为连续两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报送并公示2020年度、2021年度的年度报告的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对逾期仍未报送的,该局将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南通日报社 2009-2021 版权所有
苏ICP备08106468-3号苏新网备2010048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80013
南通报业传媒集团拥有南通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3-68218870 邮箱:ntrb@163.com
发行热线:85118867 广告热线:85118892 爆料热线:85110110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南通市世纪大道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