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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被判赔偿停运损失 网约车被追尾司机被迫停业

2022

09-26

14:34

来源

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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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网约车被撞送修,司机被迫停业,车辆维修期间的停运损失谁来赔?记者24日了解到,崇川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网约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1年12月,黎某驾驶小轿车追尾了薛某驾驶的网约车,交警部门认定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黎某所驾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已赔偿薛某的车辆维修费。薛某认为,事故导致自己停运数日,这个损失也应该有人承担。但黎某认为,停运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则以事故情况属于商业三者险免责事项为由,拒不赔付。三方争执不下,薛某将黎某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崇川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经审理认为,根据薛某的举证,其驾驶的车辆为营运车辆,从事网约出租车客运经营,事故导致车辆停驶,停运损失确实存在,应当予以赔偿。

那么这笔损失究竟该由谁来赔呢?法院认为,根据保险公司提交的加黑加粗的免责条款、投保人签字的投保人声明等证据,能够证明其尽到了对相关免责事项的提示和说明义务,故相关免责条款具有法律效力,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薛某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车辆停运损失应由黎某赔偿。

薛某主张的停运损失怎么赔?根据薛某提交的银行账单,经核算,薛某于事故发生前的营运收入为317元/天,但应扣除营运成本。考虑网约出租车营运一般成本,扣除该费用后,酌情确认营运收入为250元/天。关于停运天数,薛某提交的维修结算单未能证明车辆因事故受损后的维修天数,但事故发生后车辆确需维修停运,结合本案情况,法院综合考量后酌情确认事故处理定损及车辆维修导致的停运天数为10天,故停运损失共计2500元。

通讯员 乔旭阳 记者 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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