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2-03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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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院长、庭长还能带头参与到案件中来,帮我们尽快化解矛盾,投入生产中……”记者昨天了解到,在通州法院调解下,一起长达11个月、标的额2000多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终于圆满画上句号。至此,原告作为通州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成功摆脱困境,加快办理厂房竣工验收手续,有望早日投入生产运营。
2018年9月,原告某制品公司与被告某集团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被告承接涉案工程。工程完工后,原告认为被告未配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支付条件未成就,且施工质量不合格,应从工程款中进行扣减,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配合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并承担违约金等。
被告辩称,涉案合同上的公章是由挂靠在其公司承接工程的第三人加盖,其最初并不知晓该工程,是后期经原告书面致函后才知晓,为了减少原告影响,其已经组织人员完成了工程后续收尾事宜。此外,被告还提起另案诉讼,要求原告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等。
此案审理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对工程增、减项部分存在重大分歧,对工程总量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均对工程量、合同印章等提出司法鉴定申请。
考虑到建工案件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双方争议较大,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将耗时许久且增加双方诉讼成本,承办法官吴新峰觉得,调解更有利于双方矛盾的解决和企业营商环境的改善。每次庭审后,他都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不断协调拉拢双方的差距。从相差几百万元再到几十万元,虽然每次调解下来总能向前进步一点,不过双方依然未能达成最终方案。但案件不能搁置拖延,吴新峰只能启动鉴定程序。
根据以往审判经验,在建设工程案件中,一旦鉴定程序启用,往往一个鉴定就需要一两年时间,而此案涉及鉴定项目多,鉴定周期更是难以预估。在全面了解案情后,通州法院民一庭庭长徐淑华判断,案件仍有调解的空间。在厘清双方的差距后,徐淑华提出多种合理化解决方案,进一步缩小双方的差距。多轮电话、短信下来,双方从抗拒让步到不断配合。
方案最终敲定前,被告还是有点摇摆不定。而此时,包括徐淑华在内的全庭大部分干警都感染了新冠。该院专委季忠得知情况后,接力做好最后的调解工作,联系被告听取其顾虑后,逐条细化修正协议方案,就细节部分磨合再磨合,力求让当事人双方都满意。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将工程款一次性汇入法院账户,被告在原告提供的竣工验收资料上加盖公章并配合原告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双方就涉案工程全部争议一次性处理结束。
通讯员张云杰 记者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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