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8-26
11:05
来源
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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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至2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广智率调研组来泰,开展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立法调研,旨在听取人大代表等对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立法的意见建议,在立法中更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共同把这项立法工作做好,为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作出贡献。
红色资源是一座精神富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红色资源是我们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一定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调查和认定是对红色资源进行保护、管理、传承和利用的前置性工作。开展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立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也是加强和规范我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必然要求。
用法治方式更好保护红色文化资源。立法工作的所有探索和改革,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实用、实施和实效。人大在立法中发挥主导作用。用法治方式保护和传承好这些红色文化资源,是省人大常委会不可推卸的政治担当。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需要重点做好研究工作。做好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立法,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时代性,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关于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部署,充分汲取我省近年来推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的实践经验。
用立法强化红色资源的保护与传承。能动履职深化红色资源保护。持续强化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传承红色基因汲取奋进力量。红色文化资源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保护和利用红色资源,弘扬红色精神,加强红色教育,是对优秀人类文化遗产的继承与发扬,对主流价值取向和道德标准的正确引导。作为党史资源大省,江苏有着深厚的革命历史和丰富的红色资源。为更好保护红色文化资源,实现革命精神传承和红色血脉延续,使红色资源保护走上法治化轨道,实现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同步发展。前不久,《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草案)》立法调研会。《条例(草案)》构建了红色资源系统性保护管理制度。结合江苏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实际需要,使红色资源的保护与传承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
立法引领让红色资源“活”起来。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和红色文化意义深远。红色资源、红色传统和红色基因是共产党的“根”和“魂”。从红色资源的传承和利用入手,丰富红色文化和红色精神的传播形式,推动红色资源的有序、良性、可持续传承,努力为全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走在前、做示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沈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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