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2-23
10:51
来源
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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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对行政法规、规章中罚款设定与实施作出全面系统规范。
“5斤芹菜罚款6.6万元”“被子未叠罚款10元,碗筷不洗罚款10元,蹲地用餐罚款20元”“包子铺卖豆腐脑,罚款15000元”……近年来,“过罚失当”“以罚代管”“小过重罚”等乱罚款现象偶有发生,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政府公信力和法治形象,制约了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对此,国务院多次出台相关举措,不断加大对乱罚款的整治力度,还对一些罚款事项及时予以取消和调整,推动罚款事项不断“瘦身”。此次《意见》更是从依法科学行使罚款设定权、严格规范罚款实施活动、全面强化罚款监督等多方面作出全面系统规范,覆盖了罚款行为的全部流程。可以说,此次《意见》为罚款戴上“紧箍咒”,对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有着重大积极作用。
罚款从来都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不是一罚了之,明是非,懂法懂规,教育做一个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才是真正的目的。此次《意见》中,强调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指出“将普法教育贯穿于行政处罚全过程”“充分考虑社会公众的切身感受”“依法广泛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鼓励行政机关建立与企业和群众常态化沟通机制”……这些既体现了“寓教于罚”的理念,更彰显了执法的力度与温度。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从来不是对立关系,只有相向而行,良性互动,才能不断开创善管善治的新局面,不断擦亮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意见》的有效实施还须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确保落实。当前,全国多地召开“新春第一会”,譬如上海、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安徽等,释放出“营商环境向更优进阶”强烈信号。各地区、各部门不妨将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作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等规定。相信随着《意见》的有效实施,罚款的设定将更加科学、实施将更加规范,行政处罚权力将被更好地关进制度的笼子,人民群众将感受更多的公平正义,营商环境也将优上加优。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优化营商环境,中国一直在行动。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只是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在这场优化营商环境“大合唱”中,我们每个人都是主角,我们每个人都需参与。让我们行动起来,立足本职岗位,拿出只争朝夕的干劲、久久为功的韧劲,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奉献力量,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茅晋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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