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5-07
09:43
来源
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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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如皋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拒执犯罪案件,被告人张某因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书,被判处拘役5个月。
自2014年起,张某因做小工程需要,陆续招揽工人跟随他在工地工作。为了维系工程资金链条,张某常常向他人借款,近10年债务竟高达上百万元。不少工人及债权人纷纷向如皋法院起诉,但张某置若罔闻,几乎缺席全部的判决,甚至连判决书都不愿意签收。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逢案必上门送达,然而张某刻意躲避执行人员,导致大量案件执行遇阻。
今年2月,一名债权人偶遇“消失”已久的张某,于是立即拨打了执行干警电话。之后,张某被依法拘传到法院。执行干警在对张某的随身物品进行搜查中发现,张某随身携带了一把汽车钥匙。经询问,张某如实交代,自己最近花一万余元现金购买了一辆电动四轮代步汽车,也就是俗称的“老头乐”。为了不让自己的工资收入被法院冻结扣划,张某竟想出了借用亲戚微信号的花招。
法院当即决定对张某采取司法拘留,并将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张某立即归案,对自己隐匿打工收入、购置车辆的拒执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认罪认罚。
如皋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综合各项情节,该院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被执行人应当依法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勿心存侥幸心理。任何逃避执行的行为,都逃不了法律的制裁,尽早履行法定义务才是正确选择。
通讯员陈路遥 记者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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