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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母亲不抚养谁来监护?法院指定监护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2024

06-03

09:47

来源

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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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母亲不履行监护职责,12岁的未成年人该由谁来监护?5月30日,如皋法院通报近3年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6起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其中就有一起申请指定监护人资格案。

小天(化名)是一名非婚生子,3岁时母亲离家,小天随父亲生活。2023年,小天的父亲去世后,小天一直由叔祖父许某照顾。小天的母亲刘某已另行组建新的家庭,未对小天履行监护职责。为此,许某向法院申请撤销刘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其为小天的监护人。

法院查明,小天的母亲刘某离家后,因精力、经济等实际情况,客观上未尽到完全的教育抚养义务。小天的祖父母均已去世,外祖父母表示无监护能力,小天亦无兄、姐。因此,法院结合许某及刘某的实际情况、居民委员会意见,以及小天本人意愿,从最有利于小天的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判决撤销刘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申请人许某为小天的监护人。

“这个案件是监护人不尽抚养义务被撤销监护权的案件。”如皋法院刑庭副庭长李燕杰表示,并非只有虐待未成年子女才会受到法律制裁,监护人长期不尽抚养义务,也会被剥夺监护权,由他人或组织代为行使监护权。

记者陆薇

[编辑: 季肖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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