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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明确出具证明事项“三张清单”

2024

07-14

09:37

来源

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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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记者何家玉)前几天,家住崇川区钟秀街道城北村社区的王先生,想把拆迁拿的房子过户给儿子,想着需要提供“原是拆迁户免物业费证明”,才能继续享受物业费补贴,就到社区来盖章。“最近市里出了个出具证明事项的清单,这个证明不再需要社区出具,户口在一起的话凭户口本就能继续享受减免。”社区工作人员陈晓梅耐心解释,还说如果有需要,社区可以陪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王先生表示理解。

陈晓梅所提到的“清单”,是市委社会工作部上月底印发的《进一步规范全市村(社区)出具证明事项工作方案(试行)》中明确的,其中正面清单7项、负面清单38项,并提供了参考样式、优化了工作流程,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目前,该项工作已在如皋、如东、崇川3个县(市、区)先行先试。

去年,我市开展加重村级组织负担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对全市村(社区)走访摸排时发现,“奇葩证明”“万能章”仍是村(社区)普遍反映的分外负担。对此,我市组织96家市级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全面自查工作中要求群众出具的证明事项,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证明样式和办理程序,共排查梳理证明事项9项;另一方面,从基层收集不应由村(社区)出具的证明事项46项,同时通过问题反馈热线及17个村(社区)基层减负观测点,进一步收集汇总实际存在的证明事项。通过双向摸排、相互比对,共梳理出当前村(社区)实际需要出具的证明事项66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6个领域。

在摸清底数后,我市先后6次组织召开座谈会,反复研究论证,广泛听取意见,逐步明确“三张清单”:选取参与征兵政治考核、夫妻关系证明(仅限补领、补办结婚证)、农产品自产自销证明(仅限税务部门代开发票)等7项证明事项列入正面清单,并进一步明确所需资料、出具条件、核查程序;将家庭生活困难证明、个人申请延期还贷款证明、企业困难证明等38项证明列入负面清单,予以取消,同时要求市县主管部门修改办事指南,加强政策宣传、条线管理和服务指导,既避免办事窗口、下属单位擅自要求群众到村(社区)开具不合理证明,又防止工作断链、群众办不成事;梳理民政、人社、医保等12个领域共147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在此基础上,制定工作规程及格式文本,进一步优化证明事项事中事后核查、信用分级分类管理、风险防控预警,探索构建既方便群众办事,又减轻基层负担的证明事项制度体系。

[编辑: 季肖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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