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7-27
11:33
来源
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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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6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和《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的规定,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利根辞去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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