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11-11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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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
邻里关系紧密又微妙,一些看似微小的事情却能引发一场纷争。在我市某小区,一台空调外机成为邻里矛盾的导火索。记者8日了解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邻家空调外机的噪声严重影响原告生活,判决驳回了原告要求邻居移除空调外机的诉讼请求。
马某是市区某精装房小区的业主,隔壁邻居是蒋某、吴某夫妇。该小区业主在购房时均与开发商约定,在不改变房屋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的情况下,委托开发商对房屋户型的部分阳台及设备平台部位进行优化,将部分平台改造成房屋的可利用空间,并约定如因平台优化改造导致的房屋面积增加,增加面积不作为权属登记依据。
马某、蒋某两家均将部分阳台及设备平台改造成房屋的可利用空间,蒋某夫妇改造后将空调外机外挂于厨房外墙面。2021年9月,马某向城管部门举报蒋某家存在违规将平台改进北侧小房间并将空调外机外挂于厨房外墙面的行为,后城管部门答复已按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马某认为,蒋某家将空调外机外挂于厨房外墙面严重影响其居住和生活,于是向崇川法院起诉要求移除空调外机,并恢复房屋平台原状。
崇川法院经审理认为,阳台及设备平台的改建在案涉小区属于开发商交付房屋时的普遍现象,马某的房屋亦存在类似改造情形,蒋某夫妇不存在私自改造情形。该种改造行为是否属于违章搭建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定和处理,且马某已向相关行政机关要求处理,法院不宜直接认定和处理。
法院认为,案涉空调外机悬挂在蒋某自家房屋外墙面,并未侵占马某房屋的外墙空间,而马某也未能提供相应证据佐证空调外机噪声过大严重影响到其生活。此外,作为一墙之隔的邻居,邻里之间互相受到适当影响难以避免,需承担适度的容忍义务。据此,法院判决驳回了马某的诉讼请求。
马某不服,提起上诉。南通中院经审理维持了原判。
通讯员张凌 顾建兵 记者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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