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12-06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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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打工的杨某突发疾病,同事张某陪他就医忙前忙后,还替他垫付了24万余元的医疗费。可杨某康复后,居然迟迟不肯还钱给张某。记者5日了解到,崇川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通过判决为张某讨回公道。
老家河南的杨某独自一人在海安打工,某天清晨夜班下班后,他在宿舍突感胸口疼痛,同事张某见状将他送至当地医院急诊。因杨某动弹不得,张某为其垫付费用做了CT检查。报告出来后,医生诊断为主动脉血管夹层,病情十分凶险,医生建议立即转院至南通市区或上海的医院治疗。张某联系到杨某远在河南的妻子林某,告知其情况后,便陪同杨某赶往南通市区医院,并帮助办理转院及住院事宜。
到了南通某医院,因急需手术,而林某还在赶来的路上,张某应林某请求先行垫付了治疗费用进行抢救。一个多月后,杨某出院,夫妻俩却一直拒不返还张某垫付的24万余元治疗费用。张某无奈下将夫妻二人诉至崇川法院。
法院受理后,向杨某夫妻二人送达了开庭传票,但开庭当日,夫妻二人没有到庭应诉。承办法官拨打电话了解情况,杨某称自己是在工作中突发疾病,该费用应当由公司承担,拒绝返还。法官耐心调解未果,杨某夫妻二人也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主张,最终依法判决杨某夫妻二人共同返还张某垫付的医疗费24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通讯员王志敏 记者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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