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玮丽)“醉驾新规”正式施行已满一年。23日,崇川法院发布醉酒型危险驾驶罪审判白皮书。2024年,该院受理危险驾驶罪案件323件,其中,醉酒型危险驾驶罪322件。
白皮书显示,自2023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醉驾新规”)正式施行后,崇川法院2024年醉酒型危险驾驶罪案件收案数较2023年下降39.59%。主要原因在于,“醉驾新规”调整了入罪标准,原先单纯以血液中酒精含量为入罪标准,现优化为以血液中酒精含量加从重情节相结合的入罪标准,故而大量醉驾案件由公安机关查处后予以撤案。
2024年,崇川法院审结的醉酒型危险驾驶罪一审诉讼案件均作出有罪判罚,其中宣告缓刑的案件有94件,缓刑适用率29.41%。据白皮书分析,缓刑适用率不高的原因,主要是情节较轻的醉驾者大部分被公安机关撤案或检察机关不起诉,而诉至法院的大部分醉驾者都存在实刑情节,这也体现出“醉驾新规”“重其重罪、轻其轻罪”的宗旨。
南通日报社 2009-2021 版权所有
苏ICP备08106468-3号苏新网备2010048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80013
南通报业传媒集团拥有南通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3-68218870 邮箱:ntrb@163.com
发行热线:85118867 广告热线:85118892 爆料热线:85110110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南通市世纪大道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