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鲜闻播报 即时发布 视频直播 图说南通 理论圆桌 江海评论 财富天地 热点专题 通知公告
首页 > 民生 > 正文

安全用妆,点“靓”美好生活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选购化妆品,记住这些要点!

2025

01-26

10:40

来源

南通网

举报

分享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化妆品已经成为人们扮靓自己必不可少的物品,种类也越来越令人眼花缭乱。但因选购、使用不当,导致“美颜”变“毁脸”的“翻车事故”也层出不穷。

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我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将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其中,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

俗话说“一白遮三丑”,美白类化妆品在市面上种类繁多。一些不法厂家可能在美白类化妆品中违规添加汞、铅、砷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有害成分或是糖皮质激素、抗生素等药用成分,以追求提升美白效果,迷惑消费者,谋求不正当利益。添加这些物质虽然可能会具有“立竿见影”的美白效果,但是使用后很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安全。例如,激素可能引起严重的过敏反应或使皮肤产生白斑;糖皮质激素可能导致依赖性皮炎;汞、铅等重金属物质可能引起器官功能损伤等。

因此,消费者在选购化妆品前,首先应该对自己的肌肤有一定了解,从实际情况和需求出发,选择适合自己的化妆品。选购化妆品时,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确认产品合法。化妆品应经注册或备案后方可上市销售,消费者需核对产品销售包装上标注的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普通化妆品“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必要时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产品注册或备案信息。购买产品时,应要求商家提供发票或电脑小票,并在上面注明购买化妆品的名称、生产厂家和生产批号等信息。

一些化妆品使用后可能出现水疱、红斑、丘疹、红肿等不良反应。市市场监管局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前先试用,取少量产品涂抹在耳朵后面或前臂屈侧处,确定没有刺激或过敏后再购买。使用时应当仔细阅读化妆品标签,严格按照储存要求存放化妆品。如果发生化妆品不良反应,要牢记“一停二清三就诊四报告”:一要立即停用所使用的化妆品;二要立即清理使用部位上的残留物;三是必要时应及时就诊;四要在就诊时带上所使用的化妆品及外包装,必要时做皮肤斑贴试验等辅助检查,同时配合医生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

特别提醒:化妆品不是药品,主要发挥清洁、保护、美化等功能,其作用较为缓和,一般不可能速显成效。人体皮肤的生理代谢周期是28天,消费者要遵循科学,警惕虚假夸大宣传,不要轻信短期迅速美肤的“神话”,以免使肌肤变得敏感和脆弱。如果发现未注册或未备案化妆品,应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编辑: 苏敏 ]

南通日报社 2009-2021 版权所有

苏ICP备08106468-3号苏新网备2010048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80013

南通报业传媒集团拥有南通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3-68218870 邮箱:ntrb@163.com

发行热线:85118867 广告热线:85118892 爆料热线:85110110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南通市世纪大道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