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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元存款被“清零” 竟因十年前的“担保”?法院判银行“任性”操作违法

2025

04-06

10:02

来源

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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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存到银行的35万元,等到取钱时竟发现账户已“清零”,这是咋回事?记者近日了解到,如东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银行擅自扣划债务人存款引发的合同纠纷案。

2024年,康某在银行存款35万元用于儿子结婚,谁料取款时竟发现账户余额为0。经询问,原来是银行擅自扣划了康某的存款,用于偿还其作为连带保证人的债务。原来,康某在2013年曾为赵某向银行的借款20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因赵某到期未能偿还借款,银行将赵某、康某诉至法院,经生效判决并执行,但未能执行到位。2024年,银行发现作为赵某连带保证人的康某在该银行存入35万元,遂擅自扣划了其存款,用于偿还担保债务。

康某认为银行擅自扣划违法,且超额扣划其存款,其愤而告到法院,要求银行退还超额扣划部分款项并赔偿到期应得利息。

如东法院审理认为,康某在银行存款,双方间建立存款合同关系,银行负有保证储蓄安全的合同义务和法定义务。该银行越过司法执行程序擅自扣划康某存款,其行为违法。经核算,法院判决银行退还康某超额扣划部分款项并赔偿其到期应得利息。

银行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负有保障储蓄安全的义务。客户将钱存进银行托付的不仅是金钱本身,更是对整个金融体系的信任。银行擅自扣划客户存款不仅违反契约精神,更损害了整个金融体系的公信力。法官提醒:银行“追债”亦须通过法定程序,切勿“私自动刑”。

通讯员倪静静 记者王玮丽

[编辑: 苏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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