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天,南通市第四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结束公示,56家企业被确定为我市第四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
2月中旬左右,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影响,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发展,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南通市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制”,将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重要医用物资生产企业、医用物资重要原辅料生产企业等生产企业纳入动态名单制管理。截至目前,我市先后共认定了四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共有200家企业上榜。此外,我市还有11家、37家企业分别入选国家级、省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
据了解,国家、省、市对纳入各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均有相应的补贴。我市制定相关政策明确,对纳入我市疫情重点保障名单的企业,在政府规定的复工时间之前坚持生产的,按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销售收入的2%给予补贴;因防控疫情工作需要而扩大产能或实施技术改造的企业,对其新增设备投资部分,给予10%财政补贴;从事服装生产等关联行业临时转产防护用品的企业,对其车间升级改造及新增设备产生的费用,给予15%财政补贴。同时,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财政部门还将给予相应的贴息支持。 记者刘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