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一名房产销售经理,收受手下多名员工共计160万元好处费,帮助他们如愿买到房源,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刑律。近日,记者从港闸警方获悉,女子黄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已被刑事拘留。
黄某今年33岁,我市崇川区人,自23岁入职南通某房产公司以来,一路从一名普通的销售员干到销售经理。2019年4月,黄某手下6名员工分别找到她,提出要内定公司正准备开盘销售的6套公寓,答应给黄某一些好处费,黄某没有表态。随后几天,一名员工在公司食堂外给了黄某一袋现金。黄某打开一看,全是一捆捆的百元人民币,共计35万元。一名员工在黄某办公室,用报纸包着信封,给黄某15万元现金。6名员工以不同方式,合计送给黄某好处费160万元。黄某将赃款以其母亲的名义,购买了一套公寓房用作投资,准备增值后再卖。在黄某的帮助下,6名员工如愿买到内定的房源。
过了几个月,一名员工打电话给黄某,要求退还好处费,否则向公司举报。该公司纪检部门也找到黄某了解情况。2019年10月,黄某被公司停职。同年年底,黄某将此事告诉老公,从家中取出160万元,退还给上述6名员工。
今年5月21日,黄某主动到港闸公安分局投案自首。次日,黄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港闸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记者张亮
通讯员曹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