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10天前,2020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的最新时间已对外公布,初级考试有调整,中、高级考试时间不变。今年,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试的后勤保障更加凸显人性化特点。记者6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为此,省财政厅专门召开视频会议,对疫情期间申请延期和转考等特殊情况的政策落实和具体做法予以明确。
根据政策安排,疫情期间因怀孕生产、疫情滞留境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不能参加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可向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申请延期至下年参加考试,并免收相应的报名考试费用。孕妇或产妇考生如有申请需要,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孕妇)、婴儿出生证明(5月份以后生产的产妇);因疫情滞留境外考生,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出境行程、单位证明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并受理。因当年毕业离开学校所在地的考生,可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财政局申请转考,不再收取相关报名考试费用。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或相关工作证明。
延期和转考申请受理时间为2020年7月8日至15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各县(市、区)财政局可开设现场办理窗口,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点击“报名状态查询”,核实考生相关信息。对上述考生的申请如发现弄虚作假的,考试成绩一律作废,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违纪违规处理。 记者李彤 通讯员曹苏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