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9月1日开始,在南通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将受到处罚。记者昨天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让广大市民尽快养成戴盔习惯,全市公安交管部门自8月15日开始,累计上路面对面提醒督促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4万余人次。新规实施在即,警方希望还未佩戴头盔的部分驾乘人员放下观望等待心理,尽早为自身安全加份保障。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和《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9月1日起,在南通市行政区域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今年4月以来,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安全从‘头’开始,生命幸‘盔’有你”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先后联合保险公司、驾校、汽车检测以及其他爱心企业单位免费发放近5万只安全头盔,并通过进企业单位、进学校、进社区(村居)开展佩戴安全头盔的大宣讲活动,全面提升广大市民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8月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又开启新一轮骑车戴盔集中宣传,并于8月15日起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开展面对面提醒督促,希望广大市民尽快养成骑车戴盔习惯。连日来,南通公安文艺小分队还深入群众之中,来到市民广场、商业街区等地,以歌舞、情景讲述等形式,开展“平安骑行,幸‘盔’有你”电动车新规主题文艺宣传活动。近期,南通公安宣传部门又专门定制了一批有公安元素和文明出行提示的安全头盔、冰袖、雨衣、钥匙扣、凉扇等礼品,开展朋友圈集赞赢头盔、互联网直播、微博话题互动等宣传活动。
经过全方位、立体式、高密度持续宣传,广大市民骑车戴盔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昨天中午,记者在市区城山路、南大街等路段观察发现,电动车驾乘人员的头盔佩戴率约在六成左右。近期,我市交警在路面工作中发现,市民早晚高峰骑车戴盔率有了明显提升,城市外围路段长距离骑行人员的头盔佩戴率也显著提高。不过,仍有部分骑车人因种种原因还未养成戴盔出行习惯。“有的觉得天气太热戴盔不舒适,有的说容易把头发弄乱了,有的要等到9月1日才戴。戴头盔是为了自身安全,生命安全才是第一位的。”民警说。
9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将开始处罚。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新规覆盖南通所辖的所有范围,包括南通市区、各县市区。随着新学期来临,不少学生家长又将骑行电动车接送孩子上下学。除了骑车的家长须佩戴头盔,乘车的孩子也应戴好头盔。此外,骑行共享电动车也须佩戴头盔。
记者张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