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一名男子以“微信转款”先后骗取多位店主钱款。9月2日,记者从崇川公安分局唐闸派出所了解到,目前案件正在侦查之中。
许女士在我市崇川区华强城附近开了一家酒店,生意一直不错。前不久,有一位三十出头的男子上门,说要预定十几桌酒席。男子称不会使用微信转账,随后,此人要了老板娘的银行卡卡号。没多久男子用手机向老板娘展示了通过银行柜员机转账四千元“订金”的“记录”,并请老板娘帮个忙,再通过微信代为转账三千元给他急用,他再将这钱通过银行卡返还老板娘。老板娘一看,对方手机上确有转给她的四千元的“转账记录”凭证,于是,应男子要求,向对方微信转账三千元。
没想到,老板娘发现四千元迟迟没有到账,她到银行一查,发现原来男子在柜员机上进行操作后,先用拍下转账记录以作“证据”,然后又撤销转账操作,这是个骗局。
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此事的多位受骗者表示,这名男子先后骗取了多则上万元、少则数千元的钱款。目前,本案仍在调查中。 记者周朝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