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常州市妇联、常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出台《关于给举报家暴及侵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人员实施见义勇为奖励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江苏省率先将“举报家暴和侵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纳入见义勇为的奖励范畴,鼓励全社会发现、报告家暴行为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违法行为。
(3月16日《中国妇女报》)
凝聚反家暴合力
□戴先任
举报家暴行为纳入见义勇为奖励范畴,既是对义举的激励也是一种“赋责”。这样有利于对家暴的治理,还有利于保护举报者,给举报者撑腰,同时也有助于公众更好认清家暴的真面目,包括受害者及施暴者都能更好认清家暴,有助于帮助受害者远离家暴。
常州的《通知》规定,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广大人民群众可给予奖励:发现并报告妇女及未成年人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经公安机关查实,进行及时干预避免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发现并报告社交网站、网络游戏、网络发布视频及文字,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存在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被依法查处的。发现并报告妇女及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卖淫嫖娼、赌博、吸贩毒品、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的。
这样的规定很有必要,有利于对家暴行为实施全面“封剿”。举报家暴行为纳入见义勇为奖励范畴,这样的做法值得各地借鉴。这样的举措,有利于凝聚起反家暴的合力,让家暴真正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让反家庭暴力能够成为社会共识,做到“全民参与”,这样家暴阴影才可能远离法治社会,反家暴才能取得最终胜利。
彰显文明进步
□斯涵涵
常州市将“举报家暴行为纳入见义勇为奖励范畴”,是希望借助外部的力量、法治的力量将受害人从家暴的泥潭救助出来,有助于树立全方位反对家暴的法律目标,提高基层工作中对家暴报警的重视程度,纠正“家务事”的错误思想,有效发挥公安、法院、街道社区等在内的联动机制作用,及时发现家暴苗头、更好地预防家暴事件发生。
去年5月,最高检等9部门共同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性侵、虐待、欺凌、遗弃、拐卖等九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关单位和个人须立即报告。而对于没有强制报告义务的普通民众而言,举报家暴可以算作是“见义勇为”,这是对强制报告制度的有效延伸,也是见义勇为精神的大幅拓展,可以大大提升普通人制止家暴违法行为的勇气与正义感,有利于及时呵护弱势群体,并形成群防群治的威慑力,营造扶弱抑强、 向家暴勇敢说“不”的社会氛围。
让“见义勇为”为“反对家暴”撑腰,“举报家暴行为纳入见义勇为奖励范畴”彰显文明进步,我们希望类似良策在实践中不断推广、完善,杜绝美丽、娇弱的生命因为家暴而凋零,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