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南通新闻

无证醉驾,男子涉危险驾驶罪受刑罚

晚报讯 24日,由如东县人民检察提起公诉的蔡某某危险驾驶案宣判,蔡某某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蔡某某是一名“70后”,上有老下有小,却失业在家。他到朋友家诉苦,中午就小酌了一番,晚上又喝了两杯白酒。吃完晚饭,一行人去唱歌,几瓶啤酒下肚。深夜11点左右,蔡某某骑着摩托车赶去吃夜宵,又是几杯黄酒下肚……

“尽兴”后,蔡某某驾驶摩托车回家,未曾想酒精上头开始犯困,他便将摩托车停在路边睡着了。行人见状以为他突发疾病,便赶紧拨打110,民警赶至现场闻到其身上有酒味,对他进行酒精吹气测试,发现他超过醉酒含量,又带他到医院进行抽血。经鉴定蔡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已超过醉酒标准。

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经审查发现,蔡某某并未取得任何机动车驾驶证,所骑的二轮摩托车系报废车辆,且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遂以其构成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通讯员王艳 记者何家玉

2021-03-26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55056.html 1 3 无证醉驾,男子涉危险驾驶罪受刑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