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16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全市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今年1至5月份,共查处道路运输非法营运案件260起。
道路运输非法营运,是国家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点。为此,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非法营运常态化整治长效机制的通知》(苏交执法传〔2021〕46号)。根据相关要求,南通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从1月份起,在全市拉开专项整治行动的帷幕。
4月26日早上7时30分许,一辆南通牌照车辆从启东吕四装载4名乘客到南通,在G15高速公路小海出口被执法人员拦下进行检查。但驾乘人员均不配合,一口咬定“都是亲戚朋友,属于免费服务,没有经营行为”等,执法人员将其“请”到支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后经查实,该车乘客已经通过微信支付了乘车费用,遂被确定为典型的“黑车”,被依法处罚1.2万元,并被列入省非法营运智能化整治系统“黑名单”,限制其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执法支队一大队大队长薛毅表示,下一步,要在压实责任、巩固成效的基础上,运用非法营运智能化整治系统,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数据对接,及时互通疑似非法营运车辆相关信息,加强对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运输车辆、频繁出入本地的外籍客运车辆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重点监管。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对系统站外上下客、客运超范围经营、非法危化品车辆模块的使用,根据系统线索分析,有针对性地查处“两客一危”违法经营行为;与公安交警部门每周组织至少1次联合执法;同时,进一步强化“黑名单”制度,定期将非法营运车辆纳入高速“黑名单”,力争实现“合法经营一路畅通,非法营运处处受限”的目标。 记者彭军君 通讯员包宏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