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10日上午,海门法院速裁庭法官葛娟在海门区三厂街道厂洪村的一间简陋平房里敲响了法槌。墙上有国徽,但合议庭席上只有审判长,当事人只有躺在轮椅上的被告。
这是一起继承案,争议的标的是两间40平方米的瓦房。6名原、被告是亲兄妹,平均年龄近75周岁。当天,通过巡回开庭加支云庭审系统网络开庭的方式,经法官耐心调解,原、被告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而年过八旬的被告也终于能安心在老房子里继续居住下去了。
上门送达
数月前,海门法院法官收到一封装着开庭传票的退信,投递反馈无法送达。回看案情,法官顿感蹊跷:这是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原、被告沈二与沈大是同胞兄弟,诉争分割的房产现由被告沈大居住,按这个地址投递不会错,而且沈大已经82岁了,去往外地的可能性也不大。
信为什么被退回了?承办人决定上门一探究竟。
当天,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上门多次敲门,才见到了沈大。原来,沈大因腿脚肿胀,已无法行走,一直一人卧躺在家。听闻承办人的来意后,沈大情绪激动。当书记员向不识字的沈大逐字大声宣读起诉状后,其更加激动,哭着称这处4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是父母留给自己的,其是唯一的遗产继承人。同时,他明确表示自己行动不便,不会到庭参加诉讼。
首次开庭
今年6月15日,案件开庭。原告沈二及代理人按时到庭,还带来了5名旁听人员,而被告沈大没有到庭。法官当庭拨打沈大的电话,发现其电话已停机。
承办人询问案情时,发现5名旁听人员是原、被告的同胞姐妹,其中一人自幼被送养。承办人进行法律释明并审查了被送养女儿的情况,排除其继承的权利。排除其进入诉讼后,当即追加其中4人作为第三人参加本案诉讼。
鉴于送达时的沈大陈述及身体状况,承办法官未进行缺席审理,而是决定调查清楚后再次开庭。
四访被告
为了解案情,7月2日,承办人顶着烈日再次前往沈大处,却吃了个闭门羹。邻居告知,沈大住院了。走访中,承办人掌握到,沈大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已去世,小儿子在外地工作,现在他的生活主要靠小儿媳和孙子照料。经多番打探,承办人获悉沈大还有一周出院。
7月15日,承办人再度上门。沈大仍然哭诉自己苦命,认为父母在世的时候就偏心其他兄弟姐妹,现在父母去世了,就留给自己两间房子,弟弟现在来起诉分割房子没有道理。
承办人员几经联系,找到一直照顾沈大起居的儿媳妇、孙子到场,他们虽愿意协调解决,但却拗不过沈大,表示希望法庭能化解老人之间的恩怨。之后,沈大找人代书了两封信寄至法庭。
收到沈大的来信后,承办人员第4次上门,与沈大进行沟通。承办人获知,沈大最大的心结是担心被其他当事人赶出去。为此,承办人员拟定调解方案,与原告及第三人进行调解。
四地连线
开庭时间重新安排在8月10日。9日早上,法庭获悉,人民陪审员之一是一名医务人员,被抽调参加核酸检测演习中,无法离开医院;第三人沈五则在上海,因疫情不能到庭。
庭还能开吗?合议庭经讨论决定,分四地通过支云庭审系统进行庭审。审判长葛娟和法官助理在沈大家中,一名陪审员在医院,沈五在上海登录支云系统参加庭审,另一名陪审员、书记员和其余的4名当事人在法庭参加诉讼。
当国徽挂上沈大家的墙,法槌也准时敲响在农家和网络上。合议庭通过庭审、调解,在之前的调解的基础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努力化解双方的矛盾。最终,根据沈大对房屋的维护、实际居住情况,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方案:原、被告均享有20%份额,其余姐妹享有15%份额,且沈大居住该房屋直至终老,其他当事人不得干涉。
沈五当庭表示,毕竟是一家人,案件结束后他们要去看望沈大,沈大听了流下激动的眼泪。
(文中所涉当事人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王玮丽
本报通讯员高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