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龙
未经消费者同意,收取包装费,被罚没3.2万余元。8月10日凌晨,就关联公司未征得消费者同意,强行收取1元包装费被处罚一事,永辉超市回应称,诚恳接受处罚并立即整改,目前已紧急优化商品包装服务及收费规则。
(8月10日 《中国消费者报》)
不必讳言,每笔订单收取1元包装费,看似是小数额,但积少成多的道理也不言自明。而且,这样的行为也并未征得消费者同意。诚如有媒体对此表示,永辉的这一操作,不单是吃相难看,而且踩踏了法律红线。事实上,确如其言。“悄悄”收取哪怕是一分钱,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不尊重,更是对法律的漠视。
从法规具体来看,《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不得违背消费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提供可选择性服务应当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而“悄悄”收取1元,显然忽视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与知情权,对于企业来讲,因此被罚不冤,而如此毁掉声誉更不冤。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据媒体报道,对此次永辉云创被处罚,多数网友表示未告知的收费不合理,同时吐槽外卖平台也是默认收取包装费。那么,在市场中还有多少类似的偷摸收取费用行为,一则值得追问;二则也需要相关部门引起重视。毕竟,法律不应该纵容这些“小恶”行为的出现,这是对市场、对消费者的负责。
当然,减少此类现象,也需要消费者增强法律维权意识。比如,消费者并不会注意自己是不是被多收了钱,抑或是即便发现多收了块儿八毛也不屑维权,这也就会给不法商家留下空子,乃至于在包装上大做文章,大薅羊毛。故此,消费者有必要多留心眼,更应有维权的意识与勇气,要勇于为了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去据理力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