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南通新闻

电话引流成网络犯罪“外包业务”

添加一个微信号拿10元“提成”

晚报讯 冒充正规贷款公司客服,电话诱导受害人添加预先准备好的微信号,便可获得提成,上游犯罪团伙再通过微信实施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近日,经通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花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半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20年底,小卉接到一个自称是“百度有钱花”客服的电话。在网上查询发现“百度有钱花”是比较正规的贷款公司,小卉就添加了客服提供的微信号。对方表示自己是贷款专员,小卉根据其提示下载了APP,并申请5万元的贷款。之后,贷款专员便以需注册会员、缴纳保证金等理由先后骗取小卉8万余元,直到有银行工作人员打来电话提醒,小卉才发现已联系不上对方。2020年12月底,公安机关将花某某、何某抓获归案。

随着案件侦查的逐步深入,通过“电话引流”方式为上游犯罪团伙提供“客户”的新型作案方式逐步浮出水面。

原来,给小卉打电话的是何某,2019年初,她应聘到花某某的公司做电话客服,但并不是“百度有钱花”的客服。据何某供述,她每天只需要根据花某某提供的电话号码和话术脚本,引导被害人添加一个微信号,她就能拿到10元“提成”。从入职之初,何某先后冒充过“蚂蚁微贷”“小米金融”“江苏福彩”等多家贷款、福彩平台的客服,共获取违法所得1万多元。

花某某则是该“电话引流”犯罪团伙的组织者,雇佣多名员工冒充平台客服,每成功添加一个“上线”提供的微信号,他就能拿到35元的“提成”。一段时间下来,花某某不断接到客户表示被骗的电话,加上手机卡常被举报为骚扰电话、被封号,他意识到上家可能从事网络赌博或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但为挣钱仍继续进行电话引流,共获利5万余元。

今年3月30日,该案件移送通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花某某、何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通过打电话等方式提供推广引流,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我们之前办理的电信诈骗等案件,电话引流这些犯罪行为大多都是由诈骗团伙一并实施的,该案中,花某某等人相当于承接了电话引流的‘外包业务’。”承办检察官黄佳丽表示,这样的犯罪方式隐蔽性很强,形成了网络犯罪黑色产业链,也给全链条打击网络犯罪带来不少挑战。检察官同时提醒,大家在应聘公司客服时,要全面了解岗位职责,对于冒充其他单位进行“电话引流”的行为,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帮凶。

通讯员王添

记者何家玉

2022-07-08 电话引流成网络犯罪“外包业务”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103205.html 1 3 添加一个微信号拿10元“提成”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