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公安便民服务又添新举措。17日起,边境管理区通行证事项进驻市、县两级政务中心公安窗口,由公安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出件,办证群众只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或居住证即可办理。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是进出我国边境管理区人员的通行证明,通行地区包括黑龙江、新疆、西藏、广西、云南、甘肃、内蒙古等边境地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年满16周岁且有正当理由的可申领此证。
据市公安局行政服务处统计,目前每年接到的办理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在3000人左右,主要是为了旅游、经商和务工。此前,市公安局虽然将办理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的业务权限下放至各县级公安机关,但仅有部分地区可申领,多数有办证需求的群众只能到市政务中心公安窗口申请办理,较为不便。
自8月17日起,除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外,海安、如皋、如东、通州、海门、启东、崇川、开发区等8个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均可办理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办证群众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就可实现全流程办理,现场立等可取。
此外,市公安局还开通网上办理渠道,办证群众关注微信公众号“南通公安微警务”可进行网上申请,办理完成后,公安机关再将边境管理通行证免费邮寄给办证人,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记者张亮 通讯员苏锦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