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市井

男方5次背信企图霸占终未遂

调解离婚,房子归前妻后升值

晚报讯 夫妻调解离婚,约定房产归属男方,男方支付补偿款给女方。但男方未按约履行,女方申请执行,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房产归女方,女方支付折价款。几年后,见房价上涨,男方竟拿原来的调解书申请执行,企图霸占房产。男方屡次违背诚信原则,女方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记者昨天了解到,崇川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

2014年,李欣与丈夫程欢调解离婚,约定双方名下一套90平方米的房产归程欢所有,贷款由其偿还,程欢支付李欣30万元。双方调解离婚后,李欣搬离房屋,但程欢并未按照约定支付30万元。李欣无奈向崇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她多次让步,最终双方于2016年达成执行和解,改变了原来离婚调解书的内容,约定房子归李欣,李欣支付折价款给程欢。在李欣支付款项后,程欢出具了收条,承诺房屋归对方所有,但表示因为贷款没有还清暂时无法办理过户。李欣以为房屋问题得到妥善处理,便带着女儿一起住进房子里。虽然已经离婚,但程欢的父母对孙女疼爱有加,与李欣一起照顾孩子。

此后5年,李欣居住的房子不断增值。令她没想到的是,程欢看着房子涨价竟然眼红了,2021年,程欢拿出原来的调解书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取得房产,在执行立案时,也未告知法院之前执行和解的情况。为了取得对自己有利的条件,他还单方面一次性还清了剩下的贷款。但执行法官很快查明,双方先前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程欢不具备申请条件,驳回了他的执行申请。

由于程欢不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为了明确房产的归属,李欣向崇川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案涉房产的所有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在双方达成调解后,程欢5次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包括未履行调解书约定、未履行执行案件义务、两次未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拒不配合办理不动产过户等。在案涉房屋大幅升值及李欣已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情况下,作为未履行一方的程欢无权反悔执行和解协议,更不能在失信的同时获取更大的利益,否则有违基本的法理和公平正义,最终,崇川法院一审判决房产归李欣所有。

一审判决后,程欢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房产归李欣所有,程欢应当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如不配合,李欣有权根据一审判决申请强制执行。二审中,善良的李欣考虑到前公婆的年迈,以及对孩子的照顾,调解时还同意了在该房产上保留老人的居住权。(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通讯员陈将华

记者王玮丽

2022-08-24 男方5次背信企图霸占终未遂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107680.html 1 3 调解离婚,房子归前妻后升值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