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22日,男子王某因二次酒驾且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被通州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3日晚9点多,通州先锋派出所交通管理中队民警在通甲路通州先锋街道先唐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本地牌照小型普通客车行驶状态异常。民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例行检查,当车门打开,一股酒味扑鼻而来。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探测仪对驾驶员王某进行现场检测,结果属酒后驾驶。吹气过程中,民警发现王某眼熟。经进一步调查发现,今年6月2日,王某驾驶同一辆车在同一路口被同一个民警查获。当时,王某就因酒驾被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谁知还没到半年,王某又因酒驾栽了。此次被查处,王某属于二次酒驾。
通州交警提醒,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涉事司机的违法行为。司机恢复驾驶资格后,不分何时何地,无论间隔时间长短,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将面临罚款、拘留、驾驶证被吊销且两年后才可重新申请等处罚。
记者张亮 通讯员高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