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8月29日,通州法院执行局组织开展“抚养费”专项执行行动,全力保障少年儿童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陈某与妻子调解离婚,约定每月支付婚生子生活费1000元,医疗费、教育费凭票各半负担,但陈某从未履行。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来到陈某户籍所在地,发现陈某常年不在家中。随后,干警又前往陈某家中现场调查,亦空无一人。周围邻居向承办人反映,其父母在家附近某工厂做工。承办人又马不停蹄来到工厂找到陈某母亲。
承办人向其母亲释明法理,让其转告陈某,督促其尽快履行,并询问其是否愿意代为履行。陈某母亲愿意代为先履行部分,现场将5000元抚养费交到执行干警手中。
涉抚养费纠纷案件往往牵涉复杂的家庭矛盾纠纷,在执行过程中,干警们从亲情、道德等角度“把脉”,寻找症结、分类施策。对被执行人进行说服教育,并以执行强制措施为保障;对家庭困难者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制订计划分期付款;对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努力做其父母的工作,希望其父母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代为履行部分抚养费用,确保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护。
通讯员缪彬彬 李慧 记者王玮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