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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企业名下唯一车辆要拍卖

通州法院善意执行为企谋“生机”

晚报讯 受疫情影响,通州一家家纺企业经营困难无法偿还执行款,名下唯一车辆面临司法拍卖。记者12日了解到,通州法院在执行这起买卖合同案时,没有简单地将车一卖了之,而是在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前提下,为困难企业争取到了喘息之机。双方重新达成和解协议后,企业法定代表人花某激动不已:“谢谢法院对我们民营企业的理解和帮助,我一定好好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克服经营困境,按期足额履行义务!”

南通某纺织品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花某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的被执行人。被执行标的一共52万余元,被执行人履行案款30余万元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经申请执行人蔡某申请,案件终结执行。

今年8月,因被执行人未能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案件恢复执行。执行过程中,通州法院执行干警依法查封扣押了被执行人公司名下车辆并将花某拘传至法院。谈话过程中,蔡某要求法院拍卖被执行人公司名下车辆偿还余款21万元。

在听到车辆将被拍卖后,花某焦急不已。其表示,公司确实因为疫情遇到了经营困难,但现在通过直播卖货等方式,经营状况已经有所好转,如果法院将公司名下唯一的车辆卖掉,将严重影响公司的后续经营。

从善意文明执行角度出发,为给暂时面临困难的企业争取渡过难关的时间和机会,执行干警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花某也主动表态:“这次我一定会想办法履行,希望能再给我一次机会”。同样从事家纺行业的蔡某表示理解对方的难处,称愿意再给对方一次机会。在长达4个小时的协商后,双方最终达成新的和解协议。

通讯员曹婕 记者王玮丽

2022-10-14 通州法院善意执行为企谋“生机”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113008.html 1 3 困难企业名下唯一车辆要拍卖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