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任
当下,不定时、不定期、不定场所的灵活办公日渐成为职场新常态。长远来看,在居家办公、线上办公变得越来越普遍的背景下,对“工作场所”的界定变得越来越模糊,也为工伤认定增加了复杂性。专家建议,工伤认定要与时俱进,适配“新职场”。
(10月26日《工人日报》)
尽管相关法律法规很明确,居家办公、线上办公受到伤害或因突发疾病死亡,也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形。但问题是,如何认定伤者或死者属于居家办公、线上办公?居家办公与生活场所高度重合,而现在居家公办、线上办公变得越来越普及,更容易模糊工作与生活的边界,也让劳动者的劳动时间更难界定。
不仅如此,用人单位推出居家办公,也担心员工心思不在工作上而偷偷“摸鱼”。对此,此前有企业要求职工“居家办公”期间,必须24小时保持通话工具畅通;还有企业要求居家办公的员工安装电脑监控软件,且必须每5分钟抓拍一次人脸,每天截屏次数不够89次的算旷工……
针对于此,需要能够完善相关制度,对居家办公、线上加班予以明确界定,厘清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诸如工作时间、绩效考评、工伤认定等,都要有所规范。
居家办公要有法可依,要成为“依法办公”,要能走出模糊地带、监管盲区。只有法治才能廓清居家办公的“权责模糊”等问题,也才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和营造依法用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