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紧紧围绕“减污降碳、源头治理”的总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的保护。截止到10月31日,我市PM_2.5的浓度2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1%,绝对值及改善幅度均位列全省第一;省考及以上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98.2%,同比上升7.3个百分点、高于94.5%的省定目标。土壤环境总体保持稳定,重点建设用地的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系统治理、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协同并进服务高质量发展,突出规范精准治理,保持执法监管的高压态势;同时注重固本,长期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南通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共建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并在张謇企业家学院挂牌,开展了“‘千人进千企’生态普法宣传”“公众看生态,探索饮用水源地保护”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扩大生态文明的宣传覆盖面。推动南通市的大气、水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南通打造绿色低碳花园城市贡献我们南通生态环境系统的力量。
群众满意是衡量工作唯一标准
刘宏兵:
我感觉到全市环保部门已经做了很多工作,成绩确实十分亮丽。但是民生无小事,人民群众满意与否是衡量一切工作的唯一标准。所以,环保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从当前网络舆情反映来看,老百姓对环境工作的关注度较高,因此我想提两个建议。第一,我们以人民为中心,实际上也必须依靠人民。环境保护工作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我们应让每个人都在环境保护工作中作出贡献,每个人都能自觉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第二,建设美丽南通最大的短板在农村,我们应该思考怎样才能在农村的人居环境上发力,做好美丽乡村这一大文章。
本报见习记者张园 沈佳颖整理
夜间施工噪声扰民怎么办?河道污染如何防治?昨天上午,市生态环境局走进“民心专列·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就相关问题一一作出回应。
顶格处罚夜间违规施工行为
市民孙先生:
9月初,我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任港路新村改造项目现场工地夜间作业噪声扰民问题。相关部门答复,有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阻止。但实际上,相关执法人员是对任港路北侧的垃圾处理厂进出车辆产生噪声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党组书记、局长程炜: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对施工噪声,包括车辆噪声、社会活动噪声都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在夜间10点至次日6点之间,原则上不允许施工;考虑到有些工序要连续浇筑,如果确需进行夜间施工,要经过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环保部门在审批时,将认真把关。如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和制止。
崇川区生态环境局局长王军:
孙先生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主要原因是举报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对此向市民表示歉意。我们会在节目结束后第一时间和投诉人进行沟通,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今年以来,施工噪声扰民投诉量有所下降,但还有一些施工企业法纪意识淡薄、管理松散,存在夜间违规施工的行为。对此,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加强日常监管,对违法行为顶格处罚,坚决查处,处罚金额在三千元至三万元之间。
进行常态化监测确保水质达标
市民蔡先生:
开发区朝阳竖河河中经常出现污水排放的现象,致使鱼虾死亡、河水发臭。我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后得到相应答复,竹行街道已在朝阳竖河北段进行临时筑坝拦截。
该方法虽然有效,但治标不治本,希望生态环境部门能找出污染源,从源头上进行治理。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水生态环境处处长杨斌:
就蔡先生反映的问题,市局第一时间联合开发区河长办、属地街道多次对河道现场进行了勘查,并明确了问题所在。主要是因为苏锡通园区的星河家园、银洋河新村等多个小区没有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也没有接入市污水管网,导致水质波动。
现在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政园林部门、住建部门共同采取一个月度的会商制度,并进行常态化的监测,一旦发现水质有问题,我们会及时采取措施,做好管网监管。针对周边的污水处理厂,我们也开始了厂网一体化建设。我们将尽快推进管网建设,提高水质,确保水质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