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醇基燃料俗称“环保油”,常见以甲醇为主体配置,被广泛应用于餐饮领域,但其存在着易燃易爆炸、泄漏不易察觉等安全隐患,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及使用均有标准规范。近日,崇川区查处全市首例违法销售醇基燃料案。
全市开展醇基燃料安全隐患整治集中攻坚行动以来,崇川区组成专项整治检查组,重点对餐饮场所醇基燃料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本月初,检查组在对辖区餐饮店进行检查时,在一餐饮店后厨查获了兑水的甲醇燃料。经抽样取证鉴定,其中检出甲醇成分。随后,向这家餐饮店出售兑水甲醇燃料的王某某主动向市公安局崇川分局虹桥派出所投案。民警调查发现,10月12日上午,王某某将300斤甲醇兑水后驾驶私家车运输销售给被查餐饮店作为燃料使用。
由于甲醇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王某某的行为妨害了公共安全,已经构成了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最终,王某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记者张亮
通讯员李韬 李良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