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如果早知道是事故车,我根本不会花7万多元买它。”市民程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85110110反映,自己所购的一辆二手车被商家故意隐瞒事实,导致利益受损,为此,她同时也向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予以投诉。昨天,我们了解到这起纠纷仍在有关部门受理之中。
程女士在我市一家化工厂工作。2020年1月,程女士在崇川区华都车城一家车行相中一款黑色别克君越,与商家签订合同后零首付贷款购买该车。今年11月,由于家庭经济负担重,程女士决定将车转卖,在请车行的朋友进行估价时,意外获悉该车曾于2016年发生过事故,存在安全气囊弹出、大梁更换等情况,单维修费用就高达8.5万元!
了解到自己购买的是事故车,程女士十分气愤:“购车合同上并未写明该车存在重大事故,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她找到商家理论,却发现商家最初曾将这辆别克君越以5万多元价格卖给其他消费者,后来又以7万多元价格转卖给她,为此,她要求商家将2万多元差价退还,但商家却不予理睬,只是让她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
那么,商家是否曾告知程女士所购车辆是事故车?11月30日,记者采访了涉事车行负责人缪先生。缪先生说,合同上确实未注明该车是事故车,但其曾口头告知过程女士。二手车交易合同只对精品车标注无泡水、无火烤、无事故、无调表等信息,对瑕疵车则不会标注,且车行对发动机、变速箱等部分硬件有一到两年质保。
缪先生解释:“由于疫情以及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程女士所购二手车现在只能卖一到两万元。她接受不了亏损,所以和我们扯皮,目的是想将二手车以更高的价格转卖。”
这起纠纷同时也警示消费者,在二手车交易中应该怎样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对此,市消协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一定要与商家签订交易合同。双方应就二手车事故等方面进行约定,一旦发现有违约行为也方便消费者进行维权。工作人员还特别提醒,在交易过程中建议形成书面约定,不建议使用口头承诺,否则事后难以界定和取证。此外,除了通过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维权,消费者还可向商务部门投诉。
见习记者张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