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家长向媒体报料,称深圳市东湖中学初中一年级的英语老师,会使用一款软件给学生布置家庭作业。该家长说,这款软件前15天免费,免费期之后一年收费395元/人,一次性买三年则是790元/人。该家长表示,“学校说自愿原则,但是如果不充值,小孩就没有办法完成作业。”
(12月7日《南方都市报》)
值得警醒与反思
□张西流
不充值学生就无法完成作业,涉事学校存在用收费“作业软件”绑架学生学习英语权利之嫌。
根据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显然,学校并没有尊重学生作为普通消费者应该享有的权利。单方为学生“定制”收费“作业软件”,表明学校利用垄断地位,强买强卖,内外联手从学生身上逐利,明显违背了市场规则和国家相关法律。可见,对于这种违规敛财的收费“作业软件”,学生完全可以拒绝接受、拒绝交费;如果学生因此利益受损,可以依法替自己维权。
换言之,收费“作业软件”,莫成学校侵权“硬件”。对学校与商家合演的利益双簧,当引起教育部门警醒与反思。毕竟,学校既要教书更要育人,既要授业更要传道,而不能借教学改革之名,变身为软件“推销商”。
涉嫌制造教育不公
□卞广春
老师布置作业是正常的事,但通过收费软件布置作业,学生不充值就没法完成作业,显然不正常。无论学校或老师有什么其他说辞,也无论用收费软件布置作业的教师是怎么想的,其做法都涉嫌制造新的教育不公,既不符合教育常理,也不应该原谅,必须立即纠正。
家长不满教师使用收费软件布置作业,值得学校、教师和社会各界关注。人们对教师推广使用这一软件的内幕不得而知,但教师不可能不心知肚明。学校教育与私利怪圈联姻,绕过教育公平,是不能一笔带过的。希望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能够正视家长的意见,并通过实事求是的调查处理,给家长和社会一个值得信任的答复。毕竟,教师布置作业不应绕弯子把家长当“韭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