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台
民国时期,粮油、食品卫生分属筵席、面饼、猪肉、熏腊、豆食、茶食、南北货、粮食、油饼等同业公会所管。1956年年初,私营饮食、食品商店成为公私合营合作集体商业;商业系统在城市成立服务、饮食、食品、水产、烟酒、蔬菜等专业领导管理的公司,饮食、食品卫生也由各专业公司分管;农村集镇的饮食、食品卫生,则由所在地的供销合作社统一管理。
市场食品卫生管理,民国时期属警察管理的职责范围。新中国成立后,南通市以及地区和各县成立卫生防疫站,统管劳动卫生、学校卫生与食品卫生。
1954—1955年,卫生部门培训饮食行业从业人员3000余人。1956年始,对1000余名饮食行业从业人员进行业余卫生教育。1959—1962年,先后开展饮食行业从业人员体检8800人次,带菌检查5500人次。
1960年2月,南通市认真贯彻国家卫生部、商业部颁发的《食品卫生五四制》,加强了对食品产、供、运、销的卫生管理;加强饮食服务行业、集体食堂的卫生制度建设;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
20世纪70年代,卫生防疫站大多设立食品卫生科(股)。1979年,市卫生防疫站、市文化馆联合举办《食品卫生》科普知识讲座。198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颁布后,全市开展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试行)》系列宣传活动。举办各种培训班28期,参加听课3000多人次。
1984年10月,对全市食品卫生监督员进行考试。1985年2月,举办食品卫生监督员法律知识培训班。1986年3月,举办食品卫生专题报告会。同年7月,开展夏季冷饮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活动。1987年4月,对市区食品商贩和农贸市场进行食品卫生检查。
1984—1987年,食品卫生监测样品2365件,合格数1923件,合格率为81.31%。食品从业人员4.4万人,体检4.2万人,体检率95.02%,检出不合格病人569人,检出率1.36%。调离人数569人,调离率100%。对饮食行业的餐具卫生检查,强调一洗、二过、三消毒、四保洁。又特别强调使用公筷。餐饮场所随处可见“使用公筷,文明用餐,健康生活”“公筷体现尊重,公勺唤醒公德”“小餐桌,大健康,用公筷,吃得香”“长者先动筷,夹菜用公筷”“公筷用餐,文明健康”“多一双公筷,多一份健康”等宣传标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