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防疫药品保供稳价工作,我市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药品零售领域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公开曝光防疫药品价格违法行为第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1
海门区三厂街道某药房在向群众销售布洛芬时,每人强制搭售200元左右的抗生素、板蓝根等其他药品,变相大幅提高药品价格。
案例2
启东市齐某某大药房销售的布洛芬混悬液进价为35元/瓶,销售价分别为42元/瓶、55元/瓶、85元/瓶,最高进销差价率达242%。
案例3
南通某大药房有限公司在经营场所内陈列的“连花清瘟颗粒”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